高新认定申请流程
High and new application process![]() | 1、申请 申请人在广东政务服务网在线填报申请书,通过该系统打印申请书纸质原件,连同相关申请材料,一并向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提交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申请。 |
![]() | 2、受理 窗口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无法当场更正的,一次性告知所需材料。 |
![]() | 3、审核 受理后,窗口通知市科技创新委员会高新技术产业化处领取申请材料。市科技创新委员会组织书面核查(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不计入办理时限);市科技创新委员会资源配置和管理处组织专家评审(专家评审在75个工作日内完成,不计入办理时限); |
![]() | 4、审批 市科技创新委员会高新技术产业化处根据评审意见在10个工作日内拟定认定名单,经分管委领导于5个工作日内审核后,提交主任办公会,在10个工作日内审议;市科技创新委员会高新技术处在30工作日内组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对市科技创新委员会主任办公会审定的名单提出复核意见。市科技创新委员会高新技术处决定人员在所有审查环节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公室备案及公示。 |
![]() | 5、办结 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公告,由深圳市认定机构向企业颁发统一印制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
![]() | 6、送达 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领取“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