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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度《宝安区关于招大商、招优商、招好商的实施办法》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宝安区关于招大商、招优商、招好商的实施办法》(深宝规〔2018〕5号),我署决定组织实施2020年重大产业项目招引奖励计划,对我署执行的6个事项(实施总部企业和重大产业项目落户奖励、实施独角兽企业落户奖励、实施瞪羚企业落户奖励、实施产业链薄弱环节配套奖励、实施优质企业回迁奖励、实施园区招商奖励)进行受理,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扶持,相关资金拨付列入2020年度支出计划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申请材料

    具体详见操作规程

    二、受理时间

    2020年4月13日-4月24日

    三、受理方式

    方式一、窗口受理

    直接到宝安区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提交纸质材料。

    方式二、广东政务服务网受理

    请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录入相关材料后,按流程至宝安区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提交纸质材料。

    四、受理地点

    深圳市宝安区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宝安大道与罗田路交汇处的宝安区体育中心综合楼训练馆一楼(区公安分局出入境办证大厅对面)宝安区政务中心综合窗口

    五、咨询电话

    宝安区投资推广署电话:0755-29996571

    宝安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电话:0755-85908590

    特此通知。

    附件:1.宝安区关于招大商、招优商、招好商的实施办法

    2.操作规程

    宝安区投资推广署

    2020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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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8038-18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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