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流量表是高新认定材料之一,企业该如何编制才能符合高新认定标准呢?
一、定义
现金流量表是企业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指的是在一固定期间如每月或者每季内一家机构的现金增减变动情况,其与资产负债表中各个项目有关联。
二、编制办法
按照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和要求,企业要编制现金流量表有两种办法,一种为直接法,另一种为间接法。
(一)直接法指的是通过现金收入和支出的总括分类反映企业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企业可以在公司的现金收入、现金支出资料,或者利润表中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以及营业费用等数据的基础上,通过调整以下三项与经营活动各项目有关的增减变动,即通过调以及结合高新技术企业做账流程,来获得企业的现金流量情况:
第一:本期存货及经营性应收和应付项目的变动;
第二:固定资产折旧以及无形资产摊销等其他非现金支出项目;
第三:不属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其他项目。
(二)间接法指的是以利润表上的净利润为起点,通过调整某些相关的项目后得出经营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一般会调整三类项目:
第一类:计入净利润但对经营活动无关的收益或损失,如处理固定资产收益以及企业的投资损失等;
第二类:影响企业的净利润但与现金收支没有关系的项目,如固定资产折旧以及计提预提的费用等;
第三类:与企业的净利润无关但与现金情况有关的项目,如支付前欠货款或者收到押金等。
同样地用此法编制也需要符合高新技术企业做账流程。
三、方法比较
直接法的主要优点是可以明显分析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各项目流入流出的具体内容,与间接法比较它能更全面地反映企业在一定时期的现金收支情况,其所提供的信息有助于预测企业未来的现金流量情况,有助于帮助分析企业自身的一个偿债或者投资能力等。
而间接法的优点是直接显示了企业净利润与现金净流量的差异,有助于企业分析影响现金流量的原因,进而从现金流量的角度分析企业净利润的获得情况和影响因素。
国内颁布的企业会计制度一方面要求企业按直接法编制现金流量表,另一方面又要求在补充资料中提供间接法的调整信息,从而兼顾了两个方法的优点。企业如果要满足高新企业标准,可按照此法进行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