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知识产权
1、高新企业认定条件中规定知识产权需要在中国境内授权或审批审定;
2、准备提交申报的知识产权需正常缴纳年费且在我国的法律有效保护期内;
3、知识产权的权属人需为申请高新的企业不能为个人所有;
4、知识产权的数量:授权的发明至少1件或实用新型至少5件(涉及专利得分)且与主营产品相关。
二、研发项目
1、国家高新认定条件要求申报近三年企业的研发项目要保持在15项以上,
2、研发项目需要的证明材料,包括立顶决议、项目计划书(任务书)中期执行(未结题的)验收或结题报告验收证书等,且项目内容要符合以下标准:
(1)要准确描述技术的创新点;
(2)注意资金预算和实际支出的合理性;
3、企业内部的立项项目,不应过多涉及企业自身介绍应突出研发项目介绍。
三、科技成果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规定科技成果转化只能按照一个成果对应一个转化,要想获得高分必须产生至少15个不同的科技成果;
2、科技成果需具备以下特点:
(1)有相关的研发项目支持;
(2)具有实用价值;
(3)创新性与先进性;
3、具有独立、完整的内容和存在形式,如新产品、新工艺以及新材料、科技报告等;
4、通过专利审查、专家鉴定、检测、评估或者市场以及其它形式的社会确认。
四、人力资源情况
1、企业的科研人员数据以及职工总数应与国家高新认定条件保持一致;
2、依据国家高新认定条件要求,企业职工总数要包括在职、兼职以及临时聘用的人员:兼职、临时聘用的人员需满足累计工作183天以上的要求,临时聘用人员里不包括劳务派遣的人员;
3、科技人员要跟研发项目参与人员对应起来,科研人员的岗位职务要清楚
得当、安排合理;
4、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科技人员数均按照全年月平均数计算,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月平均数=(月初数+月末数)÷2
全年月平均数=全年各月平均数之和÷12
申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是一项繁琐复杂的工作,需要长期而有效的准备。企业在梳理高新企业认定条件的过程中,有任何疑问可随时咨询达晟信息。